为了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培养受资助学生的实践能力、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全面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自立自强观念,有效推动我院大学生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对象:
我院非毕业班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捐助的学生。
二、工时要求:
每学期参加义务工作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
三、工作任务 :
1、协助学院从事助管、检查、值勤等工作
2、参与学院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
3、学院指派的其他义务工作
四、考核办法:
1、义务工作考核将作为评定下一年度国家、社会及学校各类资助的依据,由学院团委、学工办负责对学生义务工作进行考核。
2、学生参加义务工作时,认真填写《JDB电子娱乐官网“弘恩”志愿者义务工作记录表》,《记录表》用于记录在校期间学生参加义务工作的情况,每次记录必须由指派任务(需经学工办批准、备案的工作任务)的老师确认签字确定工时。
3、 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符合义务工作基本条件的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办提出申请注册,领取《JDB电子娱乐官网“弘恩”志愿者义务工作记录表》。
4、个人《记录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工办,由学院统一审核、确认、记录及备案,逾期不交的视为没有参加义务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申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受助资格,及时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1)不服从学院义务工作安排者
(2)未能及时注册上交《JDB电子娱乐官网“弘恩”志愿者义务工作记录表》者
(3)在《JDB电子娱乐官网“弘恩”志愿者义务工作记录表》中弄虚作假者
(4)未能完成当学期义务奉献工作时数者
五、附则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JDB电子娱乐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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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十一月